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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最高法院驳回泰勒将人工智能生成图像注册版权的最新尝试

发布时间:2026-03-16 09:24 文章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阅读:

3月2日,美国最高法院发布裁决清单,其中包含驳回史蒂芬.泰勒(Stephen Thaler )博士提交的复审令。该申请旨在挑战联邦机构及法院关于禁止完全由人工智能(AI)生成的图像进行版权注册的裁决。最高法院响应美国副检察长关于驳回泰勒上诉请求的呼吁,拒绝了人工智能著作权争议双方要求澄清实质上由人工智能创作的作品是否具备著作权保护资格的诉求。

泰勒于2025年10月初提交请愿书,质疑哥伦比亚特区巡回上诉法院的裁决——该裁决确认1976年《版权法》规定的作者身份要求作品必须由人类创作。约一个月后,由多位大学教授联合提交的法庭之友意见书敦促最高法院批准泰勒的复审请求,推翻哥伦比亚特区巡回法院的裁决,以支持新兴人工智能技术的持续发展,并防止可能对使用人工智能工具创作原创作品的独立创作者造成负面影响的不平等现象。

菲利斯.斯图尔特.施拉夫利(Phyllis Schlafly Eagles)

2025年11月12日,保守派倡导组织菲利斯.斯图尔特.施拉夫利与鹰派论坛教育及法律辩护基金(ELDF)向最高法院提交法庭之友意见书,要求法院受理泰勒的申请并确认人工智能创作的作品不具备美国版权法下的著作权资格。正如其法庭之友意见书所指出的,尽管人工智能技术已在金融市场和政治话语中广泛应用,最高法院至今尚未就此作出实质性裁决。“最高法院对该议题的持续沉默已无益处,”该法庭之友在意见书中强调。

虽然哥伦比亚特区巡回上诉法院并未直接处理人工智能生成作品的可版权性问题,但其在泰勒案中的裁决为国会留下了空间,即如果“阻碍原创作品的创作”,国会可以取消版权法的人类作者要求。正如最高法院在1991年费斯特出版公司诉乡村电话服务公司(Feist Publications v. Rural Telephone Service Company)案中阐释原创性要求,最终解答了数据著作权的悬而未决问题,法庭之友主张,在人工智能创作时代,最高法院作为唯一权威机构,肩负着为著作权归属问题提供最终裁决的独特使命。

在美国法律下,大量获得版权保护的人工智能生成作品可能抑制创作者的表达意愿——他们面临着因侵权作品遭受巨额赔偿的风险,而这些作品无法纳入传统合理使用辩护框架。法庭之友指出,该框架基于作者的默示同意,而这种同意无法归因于人工智能系统。最高法院对此问题的裁决将避免不必要的诉讼蔓延,因为其他巡回法院正在不同案件中处理相同问题,法庭之友如是辩称。

美国副检察长

2026年1月下旬,美国副检察长代表联邦政府答辩方提交的法律意见书中,重新界定了泰勒提出的法律问题:“上诉法院是否正确维持了版权局拒绝为未标识人类作者的图像注册版权的主张。”为促使最高法院驳回泰勒的上诉请求,副检察长援引《版权法》中多项明确规定人类作者要求的条款,包括以作者寿命衡量版权期限、作者去世后继承权归属继承人等规定。此种解释还得到最高法院在伯罗-吉尔斯平版印刷公司诉萨罗尼案(1884年)(Burrow-Giles Lithographic v. Sarony)等著作权归属裁决的支持,以及版权局自身对计算机生成作品的历史性指导意见佐证。

针对泰勒的法律条文分析中,副检察长辩称:尽管非人类法人实体(如公司及政府)可依据雇佣关系原则被“视为”作者,但其仅属法律意义上的“视为”作者,而非实质作者。此外,副检察长指出,泰勒对创作图像的AI模型所拥有的所有权仅赋予其图像实体副本的所有权,而非图像的著作权。他补充道,下级法院的裁决已认定泰勒的所有权主张失效。

与哥伦比亚特区巡回上诉法院类似,其他巡回法院也多次驳回了版权申请人将非人类创作的作品注册为著作权的尝试。副检察长指出,泰勒援引的摄影作品版权案例均不适用,这些案例中均未出现主张相机是著作权人的情况。此外,副检察长辩称,关于哥伦比亚特区巡回法院裁决可能损害人工智能技术投资的说法,夸大了该案的重要性。

泰勒的答辩状

在副检察长提交答辩状两周后,泰勒提交了答辩状,重点指出政府承认《版权法》明确要求作品须由人类创作。泰勒辩称,版权局发布的非约束性政策声明不具备法律效力,无法支持禁止注册人工智能生成作品的绝对规则。申请人还援引了《版权法》中其他与人类创作要求相悖的条款,包括在定义“美国作品”时承认总部设在美国境内的法律实体可作为作者的表述。

泰勒主张最高法院先例并未排除人工智能作品的著作权保护可能性,并援引法院在萨罗尼案中对机械复制不影响著作权登记的认定。申请人同时质疑副检察长对Star Athletica诉Varsity Brands案(2017年)的解读——该案与萨罗尼案共同要求在评估著作权保护时无需分析作品的创作手段。国会对人类创作的要求保持沉默,不应被视为对行政机关的遵从,尤其在最高法院2024年Loper Bright Enterprises诉Raimondo案裁决之后。答辩状还指出,人类作者要求与英国、中国等国支持人工智能作品版权注册的政策存在冲突。(编译自ipwatchdog.com)

翻译:吴娴 校对:刘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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