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环境概览-菲律宾(精简版)
发布时间:2025-05-19 09:47 文章来源: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陕西分中心 阅读:6
第一章 菲律宾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体系
菲律宾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起源于其独立之初,并在随后的发展中逐步完善。特别是1997年颁布的《知识产权法典》(也称《第8293号共和国法案》),涵盖了专利法、商标法、版权法等多个方面,使得菲律宾成为东盟国家中首个拥有综合性知识产权法典的国家。
菲律宾于1965加入了《巴黎公约》,2001年加入《专利合作条约》,1995年1月1日签订《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同时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著作权条约》、《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伯尔尼公约》、《海牙协定》。
第二章 菲律宾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菲律宾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体系核心是菲律宾知识产权局,负责处理知识产权申请、审查、授权和注册等事务的核心机构。下设七个部门包括:专利局、商标局、著作权及邻接权局、法律事务局、文件信息和技术转让局、管理信息系统和电子数据处理局及行政、财务和人事服务局。
执法机构包括菲律宾海关总局、贸工部和音像法规委员会、菲律宾国家警察。司法机构包括菲律宾最高法院、专门商事法院上诉法院、知识产权的准司法行政主体。
第三章 菲律宾知识产权保护与授权
菲律宾知识产权法律对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商标、著作权均提供保护。发明专利有效期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有效期为7年;外观设计专利有效期为5年,可延长2次,每次期限为5年。
商标有效期为10年,在注册商标到期前6个月可申请续展,每次续展10年。
著作权保护期限为作者生前及死后50年。
第四章 菲律宾知识产权申请流程
在菲律宾,专利申请人既可向IPO提交纸质申请,也可在线申请。
在菲律宾申请商标注册,应当向菲律宾知识产权局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也可以通过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指定菲律宾作为生效国。
在菲律宾,著作权登记并非强制。但可通过著作权登记获得登记证书,作为证明著作权属或作者身份的初步证据。
第五章 菲律宾知识产权的撤销
根据《菲律宾知识产权法》,撤销请求书应当以书面格式向知识产权局提交。
在审理专利侵权案件时,如果法院认为该专利或者其任何权利要求无效,应当撤销该专利或者该权利要求。
在外观设计注册后的任何时间,任何人在支付所需费用后,可以请求法律事务局局长撤销外观设计。
任何认为已注册商标侵犯了自身合法权益的人可向IPOPHL的法律事务部申请撤销注册商标。
第六章 菲律宾知识产权风险
菲律宾国内对于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处罚力度不够,使得一些侵权行为未能得到有效遏制。菲律宾知识产权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